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25〕24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在总结近年来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首次正式提出将“穿透式监管”方法贯穿于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中,标志着中央企业内控体系管理将迎来重大转型升级。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适应穿透式监管需要的内控体系
《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穿透式监管的决策部署,以穿透式监管为主线,以智能化转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体系,推动管控实现自上而下全级次、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穿透,打破信息孤岛,消除监管盲区。
具体而言,集团党委(党组)需全面领导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内控体系优化调整方案和任务目标,推动解决体制性壁垒和机制性梗阻。董事会要在全面评估企业内控缺陷的基础上,严格遵循穿透原则,加快推进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内控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监督评价的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厘清和评估企业公司治理、管控模式、运行机制、制度规范、技术手段等方面的适配性、有效性,确保穿透式监管工作部署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细化穿透式监管制度安排
《通知》强调,中央企业要遵循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监督的规律,结合主体、业务、数据穿透的要求,对内部现行规章制度进行设计缺陷评估,及时做好“废改立”工作,将穿透式监管要求融入企业内控目标和管理行动。
企业需完善管理授权与内控治理挂钩机制,每年至少穿透评估一次授权执行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提级管理或调整收回授权。同时,要健全“三重一大”权责清单,实现从业务穿透到责任穿透,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责任。
三、紧盯重点领域,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刚性约束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结合中央巡视、国家审计整改要求,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聚焦11类重大问题风险,深入开展智能化穿透式内控监督评价,坚决纠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企业需健全重大预算事项审核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的内控监督;加大经营投资业务穿透监督力度,规范相关流程的线上审核和公开公示;严格产权管理全周期监督,加强产权交易全流程线上监测,严肃查处违规决策、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四、完善防控机制,提高重大风险穿透识别预警能力
《通知》提出,中央企业要坚持底线思维,创新风险管理方式,强化风险源头把控、过程监控和结果管控。
企业需压实风险监测预警防控责任,结合国务院国资委评估的中央企业2025年前十大经营风险及本企业典型风险,健全风险防控责任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单位、防控目标及应对措施,动态跟踪、精准施策。同时,要完善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机制,探索运用数智化手段强化对高风险子企业和项目的监测,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
五、提升评价质效,穿透分析内控体系设计与执行缺陷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对内控监督评价全过程管理,以穿透分析赋能评价质效。
企业要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作用,督促指导上市公司高质量做好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同时,加大内控评价穿透分析力度,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子企业,深入分析内控失效深层次问题,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优化流程、管理提升。此外,要高质量做好2023-2025年第二轮集团监督评价全覆盖工作,着力强化对三级以下子企业的穿透监督。
六、坚持底线思维,稳妥推进境外业务内控体系建设
《通知》强调,中央企业要认真遵守我国和境外企业所在国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境外单位内控体系建设。
企业需健全境外投资并购、产权转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相关内控措施。同时,要妥善应对处置涉外风险,加强经营投资风险评估前端把控,动态监测预警重点风险,提前研究制订风险应对预案。此外,要加大境外单位监督评价力度,推动内控监督评价与内部审计、纪检、巡视、财会监督等监督协同联动。
七、总结与展望
《通知》的发布,为中央企业2025年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中央企业需结合自身实际,细化重点任务,制定分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路径和责任主体,有序推进年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各项工作。
2025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之年,穿透式监管将成为未来国资监管的新常态。中央企业应以《通知》为指引,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穿透式监管要求的内控体系,通过智能化转型和数字化手段,实现内控监管的全级次、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覆盖,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切实提升监督效能,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