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推进一体化大监督体系建设
• 具体内容:切实推进风险、内控、合规、审计、监督追责一体化大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风险、内控、合规、审计、监督追责工作合力。
• 作用:避免职责不清、重复工作、相互推诿等现象,提升监督效能。
二、开展专项内控体系梳理优化工作
• 具体内容:围绕重点领域、重要业务活动、新业态新业务领域以及境外业务单元,积极开展专项内控体系梳理优化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以及关键业务环节内控要求、风险应对措施和责任追究规定。
• 作用:推动内控管理与业务活动有机融合并取得实效。
三、强化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建设
• 具体内容:积极探索开发能够精确、实时、动态监测风险因素变化及其传导过程的预警模型和指标体系。
• 作用:切实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四、加强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集团管控
• 具体内容:着力提升子企业自评价和集团层面监督评价工作质量。
• 作用:真正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作用。
五、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 具体内容:实现业务活动控制措施、重大风险监测预警、内控监督评价、审计等的全流程数字化和智能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盘活国资央企累积的大量数据资源,进行深度的挖掘分析。

• 作用:有效提高业务执行规范化水平,提升风险防控效率和效果,为领导层进行科学决策和其他相关方进行管理提升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