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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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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于2018112日发布,并自20183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是审计署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而制定的重要法规。它不仅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还规范了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和结果运用,对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 目的和适用范围:《规定》旨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适用于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定义: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 要求: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 领导体制: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应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协助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 人员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单位应严格录用标准,支持继续教育,提高职业胜任能力。

 

• 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其他工作。

 

• 经费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列入本单位预算。

 

• 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单位应予以表彰。

 

(三)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

 

• 职责:内部审计机构应履行多项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 审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及年度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 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

 

• 审计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

 

• 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 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 审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 协助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 指导、监督和管理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 权限:内部审计机构享有广泛的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参加单位会议、检查资料和实物、调查取证、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等。

 

• 程序: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应依照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计结果运用

 

• 整改机制:单位应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

 

• 分析研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单位应及时分析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协作配合: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等工作机制。

 

• 重要依据: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 移送问题线索: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单位应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应依法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明确内部职能机构和专职人员,履行多项职责,包括起草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等。

 

• 业务指导:审计机关可通过业务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

 

• 备案资料分析:审计机关应对单位报送的备案资料进行分析,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参考依据。

 

• 监督方式:审计机关可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责任追究

 

• 被审计单位责任:被审计单位拒绝接受或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资料、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等行为,应由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责任: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未按要求实施审计、隐瞒审计查出问题、泄露秘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应由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保护措施: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单位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定》的实施意义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的实施,对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质量、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内部审计的实施程序和结果运用,强化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该规定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单位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实践指南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 制定内部审计章程: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报告机制。

 

• 完善审计流程: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和审计报告模板,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 建立审计档案:对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便于后续查询和监督。

 

(二)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 专业培训: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 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其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职责。

 

• 职业发展规划: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职业发展规划,鼓励其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提升专业水平。

 

(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 建立整改跟踪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 分析总结:定期对审计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 信息共享:加强内部审计结果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果。

 

(四)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协作

 

• 定期汇报:定期向审计机关汇报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 参与培训:积极参加审计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 合作项目:在审计机关开展的审计项目中,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共同提升审计工作质量。

 

通过以上实践指南,各单位可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促进单位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质增效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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