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管理中,山东省财政厅通过“四个覆盖”措施,全面提升了采购人的内控管理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以下是山东“四个覆盖”的详细内容及实施效果:
一、全面覆盖政策,制度更新与时俱进
山东省将政府采购的最新政策要求融入采购人内控规范,提出建立需求审查工作机制、明确验收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意向公开等新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全面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例如,要求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资金等,这些新要求不仅提高了采购的透明度,也增强了市场的可预期性。
二、全面覆盖职责,主体分工更加明确
山东省要求各单位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与预算、财务、资产、使用等业务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并确定至少1名政府采购专责人员。这一措施有效解决了采购单位具体业务人员变动频繁、政策掌握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采购流程的规范性和连续性,提高了采购效率。
三、全面覆盖盲点,自行采购更加严谨
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以下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山东省要求各单位在内控制度中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形式及相应的项目类别或金额范围。对自行采购项目的组织方式、采购流程、遵循原则、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规定,为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效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措施填补了自行采购的管理空白,确保了采购活动的全面规范。
四、全面覆盖节点,采购过程更加规范
山东省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的全流程、各环节,抓住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重点控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例如,要求各单位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确保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查、采购文件编制与复审、采购组织与履约验收、合同签订与验收等关联岗位互相分离,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实施效果
通过“四个覆盖”措施,山东省在政府采购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 提升采购效率:明确职责分工和优化流程,减少了采购过程中的延误和错误,提高了采购效率。
• 增强透明度:通过政策更新和信息公开,增强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提升了市场参与者的信心。
• 防范廉政风险:通过全流程的内控管理,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
• 优化营商环境:新政策的实施和透明度的提升,为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提供了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结
山东省通过“四个覆盖”措施,全面提升了采购人的内控管理水平,为政府采购的规范化、透明化和高效化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些措施不仅优化了政府采购流程,提高了采购效率,还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提供了重要保障。